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,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,使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制度化、规范化,并取得更好的效果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组织领导
学院党组织学习由学院党总书记负责,总支宣传委员担任学习秘书。党总支书记负责制定学习计划、确定学习专题、布置自学内容及主持集中学习;学习秘书负责准备学习资料、记录、考勤和学习情况整理、档案材料保管等。
二、学习内容
⒈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;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。
⒉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⒊党纪、政纪、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;
⒋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;
⒌时事政治、经济形势等方面的内容;
⒍学校在一定时期规定的学习内容。
三、学习形式
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。按照学习计划提前布置自学,在自学的基础上集中学习。集中学习讨论要确定发言主题和中心发言人,中心发言人要预先准备,保证发言质量。每次集中学习围绕一个专题,也可采取听专题报告或讲座、社会考察、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。
四、学习要求
⒈学期初,党总支要根据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制定本部门学期学习计划。
⒉党总支每次要确定中心议题,要着眼于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和运用,着眼于深化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。
⒊全体党员统一使用学院配备的笔记本,在自学和集中学习过程中做好笔记。
⒋每位成员每学期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。
⒌集中学习时要对学习的时间、地点、等情况作详细记录,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。
⒍严格考勤,特殊情况需向党总支书记请假。
⒎每月学习不少于1次。
学习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,坚持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,坚持“三严三实”,搞好“两学一做”。要带着问题学,把学习与促进教学科研结合起来,与推动本单位、本部门、本职工作结合起来,在实践中深化学习,并用学习的成效来指导实践,真正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,促进工作的措施,创新工作的本领。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五、学习检查
⒈学院党总支负责学习的指导、督促、检查考核及评比。
⒉检查考核内容:
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;
集中学习和研讨发言的情况;
学习笔记;
学习考勤;
学习体会文章以及学习档案。